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治理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 低于成本价倾销的行为
在8月1日举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企业低价无序竞争现象,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主任蒋毅表示,将加快推进价格法修订,修正草案中进一步明确了低价倾销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将重点治理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低于成本价倾销的行为,并将服务纳入低价倾销规制范围。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作出明确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方面抓紧开展相关工作。除了加快推进价格法修订外,蒋毅表示,另一方面,还要加强政策宣贯和提示提醒。选取“内卷式”竞争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领域,有针对性开展成本调查,摸清生产经营情况,督促企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良性竞争一定程度上能为消费者带来价格优惠和消费福利;然而,竞争也是有规律、有底线的,如果过了头、越了界,引发低价无序竞争,出现质量下降、服务缩水、侵权假冒等现象,将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拖累企业自身发展,让整个行业陷入低效甚至无益的‘内卷式’竞争。”蒋毅说。
蒋毅表示,下一步将坚持依法依规,综合整治低价无序竞争行为,明确治理措施,引导企业科学定价、理性定价,有力有效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促进行业有序竞争。(新华财经 陆宇航 余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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