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行政处罚办法》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煤炭行政处罚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强调,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对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其他煤炭行政处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延伸阅读:
- EuroBLECH 2026:当金属板材创新遇上实际应用[图]
- PCBA厂家比较好的公司推荐 外贸企业必看7条筛选清单
- 维科网专访 | 直击WOD制造业数智化博览会:从十场对话,看智造转型的“慢逻辑”与"真价值"[图]
- 伊戈尔・谢钦:世界经济已成为科技、军工和金融巨头的人质[图]
- 现场劲销近30台,宝骊以淄博为支点,撬动鲁中绿色升级之路[图]
- 澜码黑灯办公室:以系统性AI企业组织形态重新定义企业生产力[图]
- 携手共进,AI赋能,海能达成功举办2026全球伙伴峰会[图]
- 大族激光,市值破千亿 [图]
- 宝骊推介会现场签约20+台!用实力驱动中国厨都全链高质量进阶[图]
- 从服务到制造:上海均勇实业携自研HENGLI叉车,重新定义终端硬实力[图]








